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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解决外派劳务人员突发事件的专用款项。为规范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与完善备用金的使用范围与交纳方式,商务部和财政部于2003年8月21日联合公布了《关于修改<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的决定》
境外就业网 2014-09-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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