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航深圳分公司获悉,为减少旅客因拒签造成出行的不便,南航已调整了部分国际航线航班的退票规定,针对因拒签而无法成行的旅客,放宽了退票限制。
据介绍,旅客出国旅游时经常会遇到被使领馆拒签而无法成行,原来购买的优惠机票可能由于客票规定不得退票、改签或者要收取昂贵的变更手续费。
为减少此类旅客的损失,南航调整了部分国际航线的退票规定,旅客在中国(不含港澳台)购买,由南航承运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始发的单程、往返程、缺口程、联程国际长航线客票(非团队客票),包括南航欧洲航线、美加航线、澳新航线和中东航线,如遇使领馆拒签需退票,可享受退票服务。
具体退票条件
如原客票为收费退票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不含起飞当天)凭拒签证明原件、护照复印件及客票信息前往南航直属售票处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旅客于航班起飞当天提出退票的,需收取一定手续费,余额退还旅客。原客票为不允许退票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7天(含起飞当天)或起飞前6天内凭拒签证明原件、护照复印件及客票信息前往南航直属售票处,将分别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后给予退票。
南航提醒旅客, 旅客于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的,按照原客票使用规定执行退票手续,有需要的旅客尽早凭相关使领馆的拒签证明原件、护照复印件及客票信息办理。
境外就业网
2014-09-17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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