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过境免签政策
(来源:韩国驻华大使馆)
过境韩国前往第三国人员免签入境政策(2023年4月30日起恢复)
政策对象(下列不适用济州道免签入境政策的23个国家*人员除外)
* 叙利亚、苏丹、伊朗、古巴、科索沃、巴勒斯坦、阿富汗、伊拉克、尼日利亚、加纳、也门、 冈比亚、塞内加尔、孟加拉国、吉尔吉斯、巴基斯坦、索马里、乌兹别克斯坦、尼泊尔、 喀麦隆、斯里兰卡、缅甸、埃及
-入境韩国需要签证的国家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或②):
①持美国(含关岛和塞班岛)、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签证(含永久 居留证、再入境许可)之一,△过境韩国前往上述四国人员,或者△自 上述四国出发,经韩国前往国籍国或第三国人员;
②持欧洲**32个国家签证(含永久居留证)之一,△过境韩国前往上述32 国人员,或者△自上述32国出发经韩国前往国籍国或第三国人员。
** 希腊、荷兰、挪威、丹麦、德国、拉脱维亚、罗马尼亚、卢森堡、立陶宛、列支敦 士登、马耳他、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瑞典、瑞士、西班牙、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冰岛、爱尔兰、爱沙尼亚、英国、奥地利、意大利、捷克、克罗地 亚、葡萄牙、波兰、法国、芬兰、匈牙利。
许可要求
-持有30天内离韩机票订单,且在相关国家没有非法居留等违法事 实;
-近3年内(以入韩日期为准)未被拒绝入境韩国;
-未曾因非法居留或者违反韩国法律规定等被处500万韩元以上通告 处分或者下令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在最后一个中转国或过境国停留不超过3天。
※ 但拟从韩国回该国(赴韩前最后一个中转国或过境国等)人员除外。
-各国签证要求:
(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欧洲32国)能核实有效性的签证须贴在护照上。
(澳大利亚)所持签证须通过澳大利亚签证在线验证系统(V E V O, online.immi.gov.au)验证。
在韩滞留资格及有效期:B-2(旅游过境),30天
仁川国际机场普通中转旅客免签入境政策(2023年5月15日起)
政策对象(不适用济州道免签入境政策的23个国家人员除外)
-除“过境韩国前往第三国人员免签入境政策”对象外,拟经仁川国际机场中转前往国籍国或第三国,并在离韩前参加“过境旅游项目”*的人员。
* 仁川国际机场专为外籍中转旅客推出的且获得韩国有关部门及机关(法务部、文化 体育观光部、仁川空港公社、韩国空港公社等)承认的旅游项目。
许可要求
-持有72小时内经仁川国际机场中转离韩机票,免签入境期间在首都圈地 区内停留,同意“中转引导员”*陪同;
* 引导仁川国际机场普通中转旅客、济州道团体中转旅客、持日本团签的中国团体游客 参加韩国“过境旅游项目”的其运营团队工作人员。
-但被认为可能在参加旅游项目中途擅自脱团等不参加旅游项目的, 不予允许免签入境。
在韩滞留资格及有效期:B-2(旅游过境),最长3天。
济州道团体中转旅客免签入境政策(2023年5月15日起恢复)
政策对象
-自中国(含香港和澳门)出发,从韩国仁川、金浦、金海、清州、务 安、大邱及襄阳国际机场入境,在指定旅游开放地区内最长停留5 天后前往济州特别自治道的中国团体游客(不少于3人)。
※ 可离境机场:通过该政策免签入境人员离开韩国时,△从仁川和金浦国际机场入境人 员,须从仁川、金浦、济州及襄阳国际机场离境;△从金海、襄阳、清州、务 安及大邱国际机场入境人员,须从原入境机场或者仁川、金浦及济州国际机场离境
许可要求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指定旅行社和韩国驻华使领馆指定旅行社(团签 代办机构)组织的旅行团;
※ 根据脱团程度给予行政制裁。
持有5天内前往济州道的机(船)票,同意“中转引导员”陪同。
※ 拟乘船赴济州人员仅限指定旅游开放地区内港口开通至济州港航线情况。
在韩滞留资格及有效期:B-2(旅游过境),15天。
※ 无需提交入境卡。
持日本团签的中国团体游客免签入境政策(2023年5月15日起)
政策对象
-持日本团体签证自中国出发经韩国前往日本,或者自日本出发经 韩国回国或前往第三国的中国团体游客(不少于3人)。
许可要求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指定旅行社和韩国驻华使领馆指定旅行社(团签 代办机构)组织的旅行团;
※ 根据脱团程度给予行政制裁。
-同意“中转引导员”陪同;
-除济州国际机场外,从仁川、金浦、金海、大邱、清州、襄阳及务安国际机场入境韩国。
在韩滞留资格及有效期:B-2(旅游过境),15天。
※ 无需提交入境卡。
中国青少年研学旅行团免签入境政策(2023年4月30日起恢复)
政策对象
-由中国中小学生组成的3人及以上研学旅行团(其中至少1名为领队*)。
* 带队教师、组织研学旅行的团体相关人员、组织研学旅行的指定旅行社工作人员。
许可要求
-获得韩国驻外使领馆领事确认。(由带队教师、组织研学旅行的团体相关人员或指定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交申请)
在韩滞留资格及有效期:B-2(旅游过境),30天。
※ 无需提交入境卡